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云南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度)

云南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度)

时间: 2019-01-31 来源: 云南省能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云南省能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及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共14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南省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209号,邮编:650011,电话:0871—63583997)。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云南省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培训引导、进一步强化考核应用,以云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在中央和省级主流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云南省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重新组建省能源局,不再保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能源局于2018年10月22日组建成立。成立省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能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培训引导。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机关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业务培训,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部署,为做好能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营造了氛围。

(三)强化考核应用。实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云南省能源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官方网站,主动联系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积极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宣传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强化统筹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做好政府信息解读工作。三是主动对接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影响力。聚焦能源工业经济运行、能源工业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种宣传形式,多层次、多维度总结工作成效,进行政策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为全省能源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云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共设置了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信息化建设、组织人事、办事指南、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同时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云南省能源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专题专栏。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公开指南”等子项。“工作动态”栏设有“工作简讯”和“党风廉政”子栏,分别发布了局领导主要公务会议活动内容、各处室日常工作动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政策法规”栏设有“法律法规”、“政府文件”、“行政执法”和“政策解读”4个子栏,主要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解读等内容;“组织人事”栏主要公开人事招聘、职称评定等方面信息。2018年,云南省能源局共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3条。其中:2018年云南省能源局(含原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发布工作简讯429条,公告文章及公示事项165条,通报事项130条,政策解读及政府文件98条,法律法规信息19条,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11条,党风廉政信息6条,重要事项19条,媒体报道信息25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意见8条,组织人事信息9条,其他信息43条。

(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云南省能源局还通过新华社云南分社、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积极发声、主动作为,努力发出能源强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全省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年累计报道新闻20余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云南省能源局在官方网站开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适时将能源重点领域信息向公众予以公开;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将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信息受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法定依据、中介服务、特别程序、扩展信息等内容一一列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云南省能源局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成果入库规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不断加强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建设及运行管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全局依申请办理事项网上可办率、政务服务平台办件量、政务服务平台平均办件量不断提升,较好完成了全年“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各项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并按照省政府督查室《关于统一组织录入行政审批标准化成果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集中参加行政审批标准化成果入库操作培训指导和真实数据现场录入相关工作,全局行政事项标准化成果均已入库完成,事项要素完整准确;二是全局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9项,均实现网上办理,依申请办理事项网上可办率100%;三是使用全省统建网厅开展网上业务办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了网上咨询、申报、预审、受理、查询、结果反馈和监督问效等服务;四是将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年通过平台办理行政许可9件;五是全年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9件,均通过互联网申报,未出现超时办件;六是省政务服务平台全年办理咨询投诉6件,无超时咨询投诉件;七是积极推进数据对接和共享工作,完成与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对接,省能源局网站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准确跳转链接至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实现事项同源;严格清理“僵尸”系统,使用统建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统建平台使用率;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十二届一次会议交由原省能源局办理的代表建议18件、委员提案10件,交由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办理的代表建议3件、委员提案1件,均已按时限要求按质按量办理完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有关要求,已将2018年适宜对外公开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以及2018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公开的复文标题要素齐全。

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云南省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2018年发布政策解读10余条。

七、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云南省能源局未出现政务舆情,也没有相关的社会重大关切事项。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云南省能源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云南省能源局高度重视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工作,2018年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门户网站正常运行,管理规范,未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为不合格网站;二是2018年未出现网站找错、曝光台指出问题;三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在网站转载了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政务热线目录”公开等信息;四是建立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着力提升网站信息安全水平;五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完善检索功能,设置“常见问题解答”专栏,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六是政务热线专人接听办理。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云南省能源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而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导致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云南省能源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以制度为抓手,贯彻落实好政务工作各项部署要求。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2018年,云南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应加强;三是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上有待加强;四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云南省能源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充实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云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为依托,充分利用好新闻发布会和新媒体等发布方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宣传,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环境。

十四 、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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