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印发了《云南省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云能源电力〔2025〕25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以下简称624号文),要求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高品质用电需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国家新一轮“获得电力”政策要求,省能源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云南能源监管办等单位,经组织座谈研讨,征求有关单位、企业意见后,印发《云南省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云南省 “3815” 战略发展目标,持续深化工作机制、服务模式、监管体系改革创新,进一步巩固“三零”“三省”服务成效,强化民生用电保障,全面建设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有力支撑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工作目标。到2029年,全省基本建成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高品质用电需求。二是重点任务。推进办电便捷化,巩固提升“三零”服务,持续深化“三省”服务,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全过程数智办电服务;促进供电高质化,强化配电网规划建设,提高配电网管理质效,常态化治理频繁停电问题;践行用电绿色化,积极支持绿色电力应用,服务用户节能需求;推进服务普惠化,提升居民供电薄弱区域保障能力,加强城乡民生用电服务保障;推进监管协同化,进一步健全协同监管体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为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切实提升我省“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省能源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统筹,进一步完善“获得电力”工作协调机制,与省级单位形成合力,压实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及供电企业责任,共同推动各项举措高质量落地。二是严格监督管控,及时跟进各项工作进展。重点督办服务投诉、责任推诿等问题,对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适时开展督办与约谈。三是做好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提前谋划“三个一批”试点,打造具有云南特色的电力营商环境示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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