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79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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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799号提案的答复
马孟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云南省流域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金融支持机制的提案》(第0799号)交我局办理,综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能源局高度重视,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了沟通汇报,马孟杰委员表示满意。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项目融资难度较大问题,我局经研究核实认为,当前我省流域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收益结构相对单一、价格机制有待完善、储能和调节资源价值体现不足等问题,金融机构对这一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产生的新兴电源项目缺乏足够认识,确实存在不同程度融资难的问题。
二是关于财政金融协同不足问题,我局经研究核实认为,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新业态项目,在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协同、项目库建设、省级引导基金倾斜、绿色金融担保和风险补偿方面确实存在滞后和协同不够的情况,省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推进。
三是市场机制建设滞后问题,我局经研究核实认为,电力市场建设是一个逐步深化的渐进过程,当前水电调节作用的市场化价值确实尚未充分体现,有些体制机制改革的事权在国家层面,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格局,三个市场的改革正有序推进。绿电绿证市场在国家现有制度框架下正加快推进。
四是统筹协调机制缺失问题,我局经研究核实认为,目前,省级经济运行专班、工业经济运行专班、厅局长坐诊接诉等制度,针对包括跨州市项目推进存在问题按图表明确部门责任落实推进,省级投资部门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专班,是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通道的。省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建立更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更精准的项目库,依法依规推动并联审批。“源—网—荷”时空匹配涉及跨部门、央地协同,是一项系统工程,网架的改善有一个推进过程,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推进也有一个过程,电网建设和电源建设因不同特性有不同的项目可研开发投资审批程序和建设周期,既存在“有电送不出”的情况,也存在送出工程“晒太阳”的问题,需统筹推进。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降低项目融资成本,我局的办理意见是:我省积极推动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聚焦绿色能源强省战略,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银行紧扣国家产业和降碳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银行机构制定专门授信指引,设置审批绿色通道,持续加大支持力度。截至2025年末,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8577.14亿元,同比增长17.26%,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12.88个百分点。其中,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贷款、投向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贷款余额分别达2581.08亿元、2232.83亿元,同比增长11.72%、8.88%,能源系统安全高效运行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5.19%,新型储能贷款余额增长超过10倍。
二是关于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我局的办理意见是:
(一)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机制,强化政策统筹发力。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有关决策部署,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云南证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建立政策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级财政金融协同工作机制。下一步,将持续用好协同机制,统筹推进财政与金融政策精准衔接、同向发力,指导金融机构优化服务、加大投放,以财政杠杆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二)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根据《云南省财政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云政办〔2024〕30号)要求,省财政厅全力推动政府投资基金“1+3”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构建“省级引导资金+重点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的三级运作架构。目前已设立先进制造业、高原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三大领域母基金,总规模达13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支持纳入基金项目储备库,由相关产业母基金、子基金按市场化原则予以支持,或在充分研究可行性后,作为相关行业母基金的子基金进行设立。
(三)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强化增信风险分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规〔2025〕1号)等“1+2”一揽子政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州市直保机构”三级架构,建立财政部门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16”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代偿补偿三项机制,支持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壮大资本实力、降低担保费率、拓展支小农业规模。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持续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督促省融资担保公司发挥龙头作用,指导各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给予担保增信支持。
(四)落实财政贴息政策,降低项目融资成本。省财政厅严格执行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将小水电等绿色能源领域纳入支持范围,截至2026年3月底,省级财政拨付1.76亿元贴息资金,惠及包含绿色能源领域在内的各类企业157户、项目50个。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政策落地,强化绿色化、智能化设备更新支持,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省财政厅认真落实国家支持绿色能源发展税收政策,对电网、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依法执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确保优惠直达快享,切实降低企业税负,支持绿色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健全市场机制,体现多能互补价值,我局的办理意见是:
(一)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2026年3月26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年)》,明确建设更加完备的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加强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的衔接,推动建设南方区域快速调节(一次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推动煤电加快灵活性改造。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研究完善辅助服务费用疏导机制,有效传导辅助服务成本。结合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展,逐步推动辅助服务与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
(二)深化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扩大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完善绿证核发和交易机制。云南自2022年正式开启绿电交易以来,绿电交易规模稳步增长,累计绿电交易电量已超31亿千瓦时。2025年适应国家政策调整,印发实施《云南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持续组织做好绿色电力交易。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电量6.69亿千瓦时。2026年一季度绿电交易电量6.26亿千瓦时,较2025年同期增长219%,人民日报专门作了报道。2025年5月云南在全国率先实现存量常规水电绿证无偿划转。2026年3月19日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联合印发《云南省存量常规水电绿证划转方案(试行)》。截至目前,累计划转存量常规水电绿证2.43亿张,直接惠及7.18万户用电企业。通过这一划转机制,云南预计每年可向省内企业无偿划转超1亿张绿证,折合电量超1000亿千瓦时。绿证价值逐步发挥,当前省内绿证交易价格已上涨至3元/张。
(三)探索建立水电容量电价机制,对参与流域一体化项目的水电站给予容量电价补偿。《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明确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推动相关电源顶峰时发电保供、平时为新能源让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平稳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因水电未列入国家明确的容量电价机制范围,我省只是在“西电东送”安排中适当考虑了大水电调节作用的电量补偿因素。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流域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四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提升项目推进效率,我局的办理意见是:
我省已建立省长挂帅、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省能源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研究能源发展重大事项。流域水风光储一体化建设是打造全国领先清洁能源基地、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的重大举措,省能源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成立云南省流域水风光储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建立省级流域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库、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搭建项目企业与金融机构交流平台等事项,具备条件时及时报省能源委员会研究审议。
感谢您对能源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恳请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给予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能源局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运行处李明劼,0871-64885579座机,13577028597手机)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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