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预公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大中型水电项目防洪度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4-13 来源: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大中型

水电项目防洪度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州(市)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国汛办〔20262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合通安全202630号)、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云南省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云防汛指20261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大中型水电项目包括抽水蓄能项目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防洪度汛安全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各州能源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电力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岗位直接责任健全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级责任体系,逐库、逐项目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限清单,分级公示强化流域统筹与属地协同,主动对接地方防指、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处置机制,杜绝责任悬空、工作断档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导致险情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2026年水情气象特点,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措施,扎实做好2026年防洪度汛各项工作。

二、做细做实防洪度汛准备工作,筑牢前置防御基础

各州能源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电力企业要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要求,全面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做到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物资设备六到位并结合各州(市)特点和项目实际,参照《云南省汛前检查工作手册》将防汛准备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有备无患

(一)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各水电企业要结合驻地特点和工程实际总结历年度汛经验及时修订完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超标准洪水应对方案、地质灾害专项预案,按规定完成技术审查与批复,明确预警阈值、转移路线、避险场所、处置流程,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要求报备。抢险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响应程序、救援措施等内容,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汛前组织大坝泄洪、闸门启闭、边坡避险、人员转移、应急供电等实战化演练,针对薄弱环节优化预案、补齐短板。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建专业的防洪度汛应急抢险队伍,明确人员组成、职责分工、联络方式,开展技能培训与应急值守业务学习。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同时,要加强与地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协同作战。

(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应急预案明确内容足额储备编织袋、砂石料、救生器材、排水设备、应急电源、通讯装备等防汛物资,建立台账、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校验,确保调得出、用得上。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应急物资、应急车辆和应急(备用)电源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储备、调配、使用等流程,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

(五)确保监测设备稳定。检修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视频监控、应急通讯等系统,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传输稳定、预警及时。

三、落实防洪度汛安全措施,强化全过程风险管控

各州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电力企业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充分利用好各类措施,强化预警监测,做好联防联控,形成防洪度汛工作合力提升抢险救援能力。各有关电力企业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纳入防汛体系,明确各方在防洪度汛工作中的职责,共同做好防洪度汛工作。

(一)严格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信息通畅、责任到人。密切监控汛情、灾情、险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发现重大险情时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政府和防洪度汛指挥机构,做到科学抢险救援、快速处置、及时疏散、有效管控、妥善应对,保障抢险人员安全,严防次生灾害

加强防汛信息互通强化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用好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及时掌握水情、雨情、汛情及山洪、滑坡、泥石流等信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水电工程防洪度汛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提升巡查监测密度重点加强对在建水电项目的巡查监测,特别高边坡开挖区、深基坑、料场渣场上下库、低洼地带等重要区域以及移民安置区、施工营地等人员密集区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现汛情和险情,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

(四)强化培训和宣传教育。要加强防汛知识和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全体干部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高度重视防汛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强化案例警示教育,使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意识不断深入人心,有效提升干部员工防范应对、避险转移和先期处置能力。

、全面开展防洪度汛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

各州能源主管部门和各有关电力企业要贯彻落实以防为主的防洪度汛工作方针,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汛前、汛中、汛末防洪度汛的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大坝安全、泄洪设施、监测系统、供电通讯、边坡营地、应急保障、预案演练、责任落实等,做到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检查重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和防汛责任公示牌、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设施配备、应急电源与通信保障情况、物资设备储备、人员培训,以及防范地震灾害、防洪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执行、应急演练等落实情况

(二)建立问题清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停工整改,划定警戒区域、落实防控措施,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工程措施,落实专人监控,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督促检查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在运水电和抽蓄项目的防洪度汛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分级督查机制,重点抽查重大隐患整改、应急物资储备、值班值守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汛期加密巡查频次,暴雨、洪水、地震等极端情况后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处置新增隐患。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省能源局将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对全省大中型水电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通报约谈、限期整改。

强化闭环管理,按时报送防洪度汛工作情况

各州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本辖区的大中型水电企业完成防洪度汛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去年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是否闭环。强化过程管控、数据真实、报送及时、闭环到位,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可追溯。一是规范报送内容,按时报送汛前准备、隐患排查、预案演练、物资储备、值班值守、水情工情、险情处置、工作总结等材料,做到数据准确、内容详实、格式规范。二是严格报送时限,按要求报送汛前准备情况、月度进展、周调度、紧急信息、汛后总结;遇险情、异常情况1小时内初报、12小时内书面详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三是闭环跟踪管理,对上级督办、检查发现、自查上报的问题,全程跟踪整改进展,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形成发现交办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省能源局将针对未完成整改闭环的问题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四是数字化归集,按要求在指定平台上传调度计划、预案批复、监测数据、检查记录、整改资料等,提升监管效能与追溯能力。430日前将汛前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报省能源局1031日前将年度防洪度汛工作总结报省能源局。

 

 

 

云南省能源局

2026413

(联系人及电话:李睿0871-64885691邮箱:ynsnyjsdc@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