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300万吨/年生产能力确认及公告的通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生产能力确认的请示》(昆工信〔2024〕84号)收悉。按照《应急管理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应急〔2021〕3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生产能力确认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确认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以下简称“先锋煤矿”)位于昆明寻甸县先锋镇。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0002011011120107162,有效期:2023年2月20日至2031年2月20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91998738B,成立日期:1997年12月02日,有效期为长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马明红)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32231197707071519,领证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二、确认依据
(一)项目核准及产能指标置换方案
2012年8月29日,取得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12〕1672号)。2018年8月2日,取得了《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产能置换方案审核确认的函》(云煤函〔2018〕66号)。
(二)项目设计审批
2012年11月12日取得了《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能源煤炭〔2012〕248号)。2024年4月26日取得《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300万吨/年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的批复》(云能源煤炭〔2024〕75号)。
2012年12月3日取得了《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云煤安技装〔2012〕86号)。2024年4月28日取得《云南省能源局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修改)的批复》(云能源安全〔2024〕76号)。
2006年6月23日取得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寻甸先锋露天煤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云水保〔2006〕91号)。
2007年11月7日取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云环许准〔2007〕250号)。
(三)项目竣工验收
先锋煤矿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进行了联合试运转,编制了《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项目工程联合试运转报告》,结论为:煤矿具备实现300万吨/年生产规模的条件。先锋煤矿委托煤炭工业云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直属站对煤矿单项及单位工程进行了工程质量认证,2024年5月出具了《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扩建工程单项工程质量认证书》(编号:MJS40005YN2024-006),结论为:该建设项目单位工程19个,其中矿建6个,土建9个,安装4个,认定单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2022年11月8日取得了《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扩建工程(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云水保验收回执〔2022〕第72号)。2022年12月取得《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保保护验收意见》,通过专家组验收,2023年2月18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完成公示。2024年1月24日取得《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项目消防工程验收书》,同意通过验收。2022年12月23日,取得《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通过验收。2022年12月9日取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档案局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意见》,完成档案验收。2024年6月5日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同意通过验收。2024年7月4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核查,出具了《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报告》,同意通过监督核查。
2024年6月20日至22日,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进行验收,工作组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先锋煤矿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整改,验收委员会出具了《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2024年7月4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先锋煤矿各系统和环节进行了现场检查。2024年7月9日,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云南省能源局提交了《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现场核查的报告》。
云南省能源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7月17日至18日对先锋煤矿新建项目开展了生产能力确认、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和竣工验收现场核查。
三、确认结果
先锋露天煤矿65/300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生产能力确认报件符合要求,经审核,对其300万吨/年生产能力予以确认。
四、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制定相关监管措施,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及时签订《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承诺书》,防止煤矿超能力生产。
(二)煤矿投产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证照和手续。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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