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公告2026年第81号
2026年8月13日,云南省能源局收到《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执法文书现场处理决定书》((寻)煤监管处〔2026〕009号),载明: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开展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排土场未实现边坡监测预警全覆盖”的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寻甸县应急管理局做出了责令停产整顿的决定。云南省能源局依法暂扣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20050123〕)。
2026年8月24日,收到《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返还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相关材料明确该矿经复查验收,隐患问题已整改达到要求,寻甸县应急管理局下达了解除该矿停产整顿的指令。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相关规定,云南省能源局决定依法返还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先锋露天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20050123〕)。
特此公告。
云南省能源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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