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公告2026年第61号
因云南羊场煤矿有限公司得马煤矿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符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十三)项“未按照规定采用双回路供电”的情形,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七十二条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八条第(七)项“矿井有两回路电源线路”的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云南省能源局依法暂扣云南羊场煤矿有限公司得马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20100013〕)。
2026年7月10日,收到相关材料证明该矿已形成双回路供电。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相关规定,云南省能源局决定依法返还云南羊场煤矿有限公司得马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20100013〕)。
特此公告。
云南省能源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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