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地热能高质量 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能源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6〕5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全省试点申报工作。具备条件、有申报意愿的,请州(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填写《通知》附件、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评估汇总后,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表和实施方案作为附件)报送我局。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能源局
2026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明凡 0871—64885673)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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