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5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熊洋、罗建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优惠政策的建议》(第0658号)交我局分办。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能源局高度重视第0658号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结合当前我省农业用电保障及政策等实际情况,提出有关办理意见。
2025年5月29日,经与代表电话沟通,最终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不再继续执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政策带来的电费增加问题,我局经研究认为确实存在。为促进全省农业生产发展,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省能源局持续做大能源电力供应,优先保障农业生产用电,纵深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从供需出发稳定电价基本盘。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省能源局结合职能职责,全力确保全省电力供应,优先保障农业排灌用电。一是不断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投产,增加全省电力供给能力。截至2024年底,我省电力装机已突破1.5亿千瓦,其中2024年新能源投产1636万千瓦,托巴水电站140万千瓦机组全部投产,同时加快火电、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红河电厂扩建工程70万千瓦于2025年3月底并网,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二是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已将农业用电纳入省内优先发购电计划安排。按照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省能源局每年制定优先发电计划安排,明确将2004年1月1日前投产的并网运行水电厂发电量、保障当地电力供应的地调调度的并网运行中小水电发电量、地调调度的并网运行中小水电电量、金下电站枯平期留存电量优先用于保障云南省内居民、农业等用电。即使在2021年5月—2024年3月全省存在阶段性电力供应缺口情况下,仍通过对高耗能企业开展负荷管理,优先确保了农业用电。
感谢你们对能源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恳请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给予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能源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能源运行处罗霄宇 0871-64885531 199692609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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