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莫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液体燃料用作民用厨房燃料的建议》(第0483号)交我局分办,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能源局高度重视第0483号人大建议办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分析,针对禁止液体燃料用作民用厨房燃料的建议,结合我省能源供应生产及发展等情况,结合职能职责提出有关办理意见。
2025年5月30日,经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最终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液体燃料用作厨房燃料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是基于对昆明市餐饮场所不完全统计、长春市液体燃料泄露案例等具体实际调研得出,指出了我省清洁能源推广重要性。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清洁能源应用,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支持我省餐饮企业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三、关于提案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安全、环保能源对高风险燃料的替代过程,我局的办理意见是: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云南省持续加快推进绿色能源强省建设,不断发挥清洁能源优势,提升清洁用能水平,鼓励支持加大清洁能源利用。一是加快绿色资源开发,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2023年、2024年新增投产新能源分别达到2086万、1636万千瓦,2025年将继续投产1600万千瓦;托巴水电站2024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古水、旭龙水电正在加快建设。同时,持续统筹发用电两侧资源,加强水火风光联合优化调度,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利用效率。2024年,云南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79.1%,居全国第一,较国家下达目标高9.1个百分点;非水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等)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27.3%,较国家下达目标高9.2个百分点。二是完善政策和市场规则,引导清洁能源多发多用。配合价格管理部门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出台春节期间深谷电价政策,降低用户用电成本。持续加强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交易规则,鼓励发用电主体自主交易形成用电量、价。在持续做大发电量供给基础上,云南省认真组织做好电力中长期交易,2025年年度交易价格同比下降0.009元/千瓦时,总体用电价格水平在全国相对较低、排名靠后。三是天然气供应充沛,满足经济发展用气需求。目前,中缅天然气管道设计输量100亿方/年,自投产以来截至2024年底,累计输送天然气455亿立方米,其中云南省下载116亿立方米。2021年至2024年,每年输送天然气为:44.56亿方、40.81亿方、40.09亿方、38.08亿方;云南省每年使用天然气分别为:25.67亿方、27.03亿方、30.01亿方、33.47亿方。四是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已建成覆盖德宏、保山、大理、楚雄、昆明、曲靖、玉溪及丽江、临沧、昭通、红河、文山等12个州(市)共3499公里的天然气管道,并正在积极推进滇桂省际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支持天然气推广使用。
感谢您对能源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恳请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给予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能源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能源运行处罗霄宇,0871-64885531,199692609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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