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96号建议的答复
尹雪兰、王有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普洱市北部新能源开发及推动500千伏海塘输变电工程纳入“十五五”规划的建议》(第0696号)交我局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支持普洱市北部新能源开发及推动500千伏海塘输变电工程纳入“十五五”规划的建议》(第0696号)收悉后,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布置相关工作,主办处室第一时间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学习协办单位意见,力争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工作。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若普洱市北部地区新能源项目纳入省开发清单,为满足项目接入及送出需配套建设相应输变电工程。此外,考虑新能源电站与电网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周期存在较大差距(新能源项目建设周期约6—12个月,电网工程建设合理工期约12—24个月),需对普洱市北部3县配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进行提前谋划。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支持将镇沅、景谷、景东县33个光伏项目纳入我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清单,并据此申请将镇沅500千伏海塘输变电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电网规划,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能源局始终高度关注普洱市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十四五”以来共下达普洱73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开发方案,装机规模508.5万千瓦。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方案下达普洱17个项目,157.5万千瓦,其中镇沅、景谷、景东北部地区共4座光伏,装机34.5万千瓦。省能源局已协同云南电网公司规划新建220千伏镇沅变,提升片区网架能力。项目正在开展可研等前期编制工作,计划2026年建成投产,支撑该区域新能源项目开发利用。按照全省“十五五”能源规划工作总体部署,统筹研究镇沅500千伏海塘输变电工程纳规问题。
感谢您们对能源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恳请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给予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能源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新能源处武志强 0871—64885565 137088896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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