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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能源项目入库需提交哪些材料
内容 根据云南省政府3月24号文件,云南省新能源项目上报需先进入省项目库,请问入库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件编号 HDWD_SDNYJ1418306 提交时间 2022-04-2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云南能源工作的关心。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光伏资源开发管理,将搭建省级统一管理的新能源项目库,按照在建、新开工、拟建和储备4类进行分类管理,入库项目须充分衔接省级和州、市规划,未入库项目各州、市不得开发建设。
  建立新能源项目库主要是贯彻落实“能开全开、能快尽快,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的原则,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入库有条件、出库有标准”的原则,省能源局对各州市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实行“先入库、后复核”,入库项目交由省级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进行复核,全面排查土地林地、生态红线保护等敏感性因素,根据部门反馈的复核意见,从复核开发条件的项目中,每年6月前,制定印发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对项目库内敏感性因素排查不彻底,土地林地要素保障困难,且在规定时限内也难以达到建设条件的,即时调出项目库。
  建议加强与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如您还有疑问,请到云南省能源局水电新能源处当面沟通。(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76号1202室)

答复时间 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