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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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云工信电力[2018]277号文条款释义咨询 | ||
内容 | 云南省能源局相关工作人员: 云工信电力[2018]277号文《云南电力系统机网协调工作指引》,第十七条规定了开展涉网试验的电力试验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独立法人、对应电压等级的电力试验资质及相应业绩等要求。请问对应电压等级的对象是什么?是发电企业(机网协调工作的落实主体)的发电机组铭牌电压,还是发电厂站接入电网的送出线路电压?请予解答为盼。 之前已咨询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信厅表示:由于2018年机构改革,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已划转至省能源局,相应划出有关处室和人员,建议请向省能源局咨询。 | ||
办件编号 | HDWD_SDNYJ1418280 | 提交时间 | 2022-04-24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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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答复内容 | 网友你好:非常感谢您对云南省电力行业发展的关心。 开展电力系统机网协调工作,目的是促进网源协调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从事机网协调试验的单位应满足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资质要求,开展对应电压等级(涉及的最高电压,即发电厂站接入电网的送出线路电压)的机网协调试验工作,并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协调管理。 再次对您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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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2-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