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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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煤田地质局下属企业198地质队对在编职工要求全额负担上缴养老、医疗等费用的不合理情况说明 | ||
内容 | 尊敬的王局长: 我是煤田地质局198地质队的一面在编不在岗职工,92年从地质学校毕业后分配至该单位,1999年由于单位效益极差,为解决单位困难,单位鼓励职工从事个体私营并与之签订合同,条款要求个人承担部分养老及5险一金(其中并未明确个人承担单位应当承担单位部分),且单位只给以工龄一年1千的一次性补助后不再承担职工的所有工资等,仅保留公职。14年事业单位要求缴纳5险一金政策后,单位就要求个私职工全额上缴所有工资册中的5险一金,造成个私人员生活压力极大,为此在2017年多次到队上及地质局反映,对明显违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法律要求进行上访,地质局的王明源局长也参与调解并作谈,当时承诺五险一金个人只承担个人部分,并要求地质队积极解决,至此2021年,地质队仍然要求个人承担所有费用,我们知道地质队每年有国家财政拨款,2020年达到671万(地质局官网财政预算披露),每年有财政拨款都来自于单位职工也必须用在职工基本保障上才合理!每年个人承担大约5万元五险一金,特别近两年疫情影响经济下滑大环境,个人岁数增大竞争你下降,失去社会性收入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一边是198队催促缴纳费用,否则影响个人退休等等短信通知,在目前个人生活已走入困境的中年人来说举步维艰,请能源局领导下沉基层单位了解,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谢谢! | ||
办件编号 | HDWD_SDNYJ1392971 | 提交时间 | 2021-11-24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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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中 | ||
答复内容 | 王云同志: 您好! 您于2021年11月24日在云南省能源局局长信箱的留言收悉,省能源局高度重视,及时向省煤田地质局和198地质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198地质队要求个人承担养老保险所有费用等问题,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共同组成。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工需承担养老保险缴费个人部分。根据你与单位签订的《在职职工长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合同书》以及2018年省煤田地质局印发了《关于缴清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欠费的通知》(云煤地发〔2018〕86号)文件规定,你承担养老保险缴费个人部分,请你克服当前困难,按时足额缴纳,以保障自身利益。同时,省能源局、省煤田地质局也会积极督促198地质队努力克服经营困难,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以切实保障职工利益。 针对你提出的2020年财政拨款等问题,经了解,198地质队去年财政拨款收入,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基本用于支付职工公积金及社保单位部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全部用于支付单位离退休及遗属人员费用。 如需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可来电咨询。(64885693)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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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1-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