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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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继续深挖云南水电开发利用潜力的 建言书 | ||
内容 | 云南省能源局: 鉴于全国各地拉闸限电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和避让生态红线的前提下,希望贵局能采取以下措施继续深挖云南水电开发利用的潜力: 一、国家的产业政策是不再开发利用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项目,对5至25万千瓦的中型水电项目开发利用并没有限制,且云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7月5日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6]56号)明确文件的有效期限是“十三五”期间,因此云南应该在“十四五”及以后期间继续开发利用5至25万千瓦中型水电项目(仅怒江、独龙江支流上5万千瓦以上的中型水电项目还可以继续开发20多座)。 二、对已建成运行的所有类型的水电站(包括已通过整改验收后的小水电)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多建调节水库、合理扩大装机容量,更换老化设备,提高发电出力。 三、西藏已在独龙江上游克劳龙河开发梯级水电站,云南应该仿效西藏开发独龙江干流水电站和独龙江支流上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项目。 四、在已建成的水电站附近开发陆地和水面光伏发电项目,光电并水电同时利用原有送出线路并入电网。 五、通过外交关系,开发国界河流的水电资源。 六、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的尾水进行发电。 七、组建科研机构,研究收集利用天空中自然产生的雷电,研究开发利用温泉、火山蒸气等地热能新型水电项目。 2021年11月3日 电话:15770235378 | ||
办件编号 | HDWD_SDNYJ1387880 | 提交时间 | 2021-11-03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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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答复内容 | 丰秀珍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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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