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女士你好:《查封问题》(局长信箱)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杨梅树煤矿目前情况 (一)曲靖市四个县(市、区)整治煤炭行业煤矿清单承诺书(第二批),宣威市杨梅树煤矿白药井属整合重组类煤矿,即宣威发电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马龙煤矿整合宣威市杨梅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梅树煤矿白药井。 (二)根据2020年6月8日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纪要,杨梅树煤矿因涉法涉诉,不列入此次煤矿整治重组清单中,实行单列,待杨梅树煤矿涉法涉诉问题解决后,再纳入整治范围进行处置。 (三)2020年7月14日一27日曲靖市、宜威市煤矿整治“两个清单”再次调整情况同步公示,宣威发电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马龙煤矿与宣威市杨梅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梅树煤矿白药井整合。 (四)2020年9月27日《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宣威市杨梅树煤矿列入涉法涉诉类处置意见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22号)同意将宣威市杨梅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杨梅树煤矿白药井列入涉法涉诉类进行处理。 (五)2020年12月,曲靖市上报《曲靖市富源县、宣威市整治煤炭行业煤矿调整清单承诺书(第三批)》,承诺书中明确因杨梅树煤矿白药井涉法涉诉,实行单列。 (六)2021年3月26日,曲靖市人民政府上报了《曲靖市宣威市麒麟区整治煤炭行业煤矿调整清单承诺书》,承诺书 中将宣威市杨梅树煤矿白药井新增为单独保留煤矿。 (七)2021年4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煤矿整治重组第五次专题会议,并印发了《煤矿整治重组第五次专题会议纪要》(第6期)。会议纪要明确: 一是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专题会议纪要(第3期)精神,在保留煤矿和直接关闭退出煤矿数量原则不增加的前提下,昭通、曲靖、普洱等少数州市人民政府可对原煤矿整治“清单”中的个别煤矿进行补充论证、调整优化,然后按照程序将优化调整后的煤矿整治“清单”和承诺书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根据2020年领导小组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纪要精神,涉法涉诉类煤矿不纳入此次整治范围,待涉法涉诉问题解决后,再按照原公示的清单进行处置。如确需调整,调整后其所在州(市)保留煤矿总数应基本保持不变。 二、关于查封问题 按照职能职责划分,关于煤矿查封问题建议到相关部门咨询或反映,依法依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