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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要求威信能源局发放威信河边煤矿拖欠的工资
内容 本人罗天强2013—2020年6月30日在威信县河边煤业有限公司(“河边煤矿”)从事瓦检员工作。河边煤矿共计拖欠本人工资36565元整(三万六千五百五十五元),有欠条为证据。 本人 工作时间段为:(1)2013年至2014年12月31日全部;(2)2015年共工作了3个 月,由于河边煤矿拖欠职工工资,且停业整顿,本人申请辞工。(3)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本人在河边煤矿张铁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德华的要求下,返回河边煤矿继续从事瓦检员工作。2020年7月,由于河边煤矿拖欠工资、濒临倒闭,为了生活,本人辞工外出打工。 2020年12月,威信县能源局接管河边煤矿拖欠职工工资事宜,并核查拖欠工资员工名单,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完毕,并提交了工作证明资料(瓦检日记等),本人成功登记在册。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1日公示期间,威信能源局却以“有人举报”为由,认为本人并不是河边煤矿员工、认为本人没有在河边煤矿工作过,不应该领取工资,所以将本人剔出应发职工工资名单。 2021年2月24日,本人到威信能源局当面反馈,并提供工作证明、书面异议,要求威信能源局复核、复议,威信能源局拒绝受理。 现本人请求贵局主持公道,要求威信能源局:1、复核本人工作证明和工资数据;2、按《欠条》金额支付本人36565元工资。 本人联系电话:13550889460,联系邮箱:luolingfly@126.com 特此申请,请贵局理解农民工用生命挣钱的艰辛,谢谢。
办件编号 HDWD_SDNYJ1305393 提交时间 2021-03-0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罗天强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您关于协调威信县能源局复合您工作证明和工资数据,并按《欠条》金额支付您工资得诉求,已根据职责范围规定转交昭通市能源局处理。

    请您及时与昭通市能源局联系、反映。

    昭通市能源局联系电话:0870—3188101

答复时间 2021-03-08